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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进口危险品,怎么分类?

作者: 点击:65 发布时间:2024-07-13

进口危险品分类:

1.适用范围

1.1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中类、项的划分和品名的编号。

1.2凡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腐蚀、放射性等性质、在运输、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,容易造*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,均属危险货物。

2.分类

危险货物分为九类

第1类爆炸品(explosives)

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(compressdgasesandliquefiedgases)

第3类易燃液体(flammableliquids)

第4类易燃固体、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(flammablesolidssubstancesliabletospontaneouscombustionandsubstancesemittingflammablegaseswhenwet)

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(oxidizingsubstancesandorganicperoxides)

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(poisonsandinfectioussubstances)

第7类放射性物品(radioactivesubstances)[ZK)]

第8类腐蚀品(corrosives)

第9类杂类(miscellaneousdangeroussubstances)[ZK)]

3.详细介绍

第1类爆炸品

本类货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(如受热、撞击等),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,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,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,发生爆炸,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,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,但具有燃烧、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,或仅产生热、光、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。

本类货物按危险性分为五项。

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(substancesandarticleswhichhaveamassexplosionhazard)

第2项具有抛射危险,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(substancesandarticleswhichhaveaprojectionhazardbutnotamassexplosionhazard)标准局1986-10-07发布1987-07-01实施

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、或两者兼有,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(substancesandarticleswhichhaveafirehazardandeitheraminorblasthazardoraminorprojectionhazardorboth,butnotamassexplosionhazard)

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(substancesandarticleswhichpresentnosignificanthazard)

本项货物危险性较小,万一被点燃或引燃,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,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。

第5项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(veryinsensitivesubstances)

本项货物性质比较稳定,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。

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

本类货物系指压缩、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,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:

临界温度低于50℃时,或在50℃时,其蒸气压力大于291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。

温度在21.1℃时,气体的压力大于275kPa,或在51.4℃时气体的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;或在37.8℃时,雷德蒸气压(reidvapourpressure)大于274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。

本类货物分为三项:

第1项易燃气体(flammablegases)

第2项不燃气体(nonflammablegases)

本项货物系指无毒、不燃气体、包括助燃气体。

第3项有毒气体(poisonousgases)

本项货物的毒性指标与第6类毒性指标相同。

第3类易燃液体

本类货物系指易燃的液体、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,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。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℃,但不同运输方式可确定本运输方式适用的闪点,而不低于45℃。

本类货物按闪点分为三项:

第1项低闪点液体(liquidsinlowflashpointgroup)

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低于-18℃的液体。

第2项中闪点液体(liquidsinintermediateflashpointgroup)

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在-18℃至<23℃的液体。

第3项高闪点液体(liquidsinhighflashpointgroup)

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在23℃至61℃的液体。

第4类易燃固体、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

第1项易燃固体

本项货物系指燃点低,对热、撞击、摩擦敏感,易被外部火源点燃,燃烧迅速,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,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。

第2项自燃物品

本项货物系指自燃点低,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,放出热量,而自行燃烧的物品。

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

本项货物系指遇水或受潮时,发生剧烈化学反应,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。有些不需明火,即能燃烧或爆炸。

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

第1项氧化剂

本项货物系指处于高氧化态,具有强氧化性,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。

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,其本身不一定可燃,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,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,对热、震动或摩擦较敏感。

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

本项货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,其本身易燃易爆,极易分解,对热、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。

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

第1项毒害品

本项货物系指进入肌体后,累积达一定的量,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变化,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,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,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。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:固体LD50≤500mg/kg,液体LD50≤2000mg/kg;经皮肤接触24h,半数致死量LD50≤1000mg/kg;粉尘、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≤10mg/L的固体或液体,以及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农药。

第2项感染性物品

本项货物系指含有致病的微生物,能引起病态,甚至死亡的物质。